为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清洁卫生工作,培养学生文明行为,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规定。
第一条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卫生管理责任人,负责做好本企业的卫生管理工作,认真督促、检查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第二条入驻企业要经常对本企业人员进行卫生教育,做到自觉遵守卫生法规并互相监督。
第三条入驻企业实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。要保持门厅、门前、楼道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,做到不乱扔废物或随地吐痰。
第四条入驻企业应配合孵化基地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,保持公共区域清洁。
第五条严禁在孵化基地内外、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、乱写、乱贴各种招牌、广告等,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,应事先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联系,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。
第六条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。
第七条入驻企业要配备墩布、脸盆、笤帚等卫生用具。
第八条入驻企业要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垃圾桶中,并尽可能保持垃圾桶的清洁。
第九条公共区域(包括过道、楼梯等)的清洁卫生由入驻企业轮班打扫。
第十条入驻企业严禁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堆放杂物。
第十一条入驻企业货架摆放整齐光洁,物品码放有序。